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2009-05-31 09:52:54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
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
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学历层次:本科
6、学习年限:四年
二、招生计划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2009年面向13个省(市、自治区)计划招收普通本科学生2100人,分布于18个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考生也可访问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b.njusttz.edu.cn)查询。
三、报考和录取
1、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江苏省外考生无选科要求,无单科成绩和加试要求。
3)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4)英语专业外语语种限考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
3)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录取,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3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不设级差。
4)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四、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奖助学措施及退费办法
1、学费:普通类本科各专业13000元/人·年。
2、住宿费:1200元/人·年。
3、奖助学措施: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以激励学生奋发成才。另外,学院提供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退费办法:按苏价费[2006]319号文件执行。
六、监督机制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信息公开的规定,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2、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3、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成立由纪检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检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23-8615006686150088传真:0523-86150066
招生网址:http://zsb.njusttz.edu.cn邮编:225300
通讯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梅兰东路8号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电子邮箱:zsb_njusttz@foxmail.com
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