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江苏省招生章程
2009-05-30 22:26:0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大专普通高校
学院代码:江苏省:1152
教育部:12804
录取批次:第一批高职(专科)、第二批高职(专科)、艺术高职(专科)批次第2小批。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校区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29号
一、录取规则和办法
1、招生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择优录取。
2、普通类所有招生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的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3、普通类专科第一批次的各招生专业要求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选测2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普通类专科第二批次的招生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排序,按投档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将被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当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
4、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三门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要达到江苏省控制线,同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D级等次不得超过三门。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排序,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各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性别限制。
6、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
二、奖助学措施
我院开设新生“绿色通道”,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除国家奖、助学金外,学院还设有新生奖学金、学习优秀奖、素质拓展奖、院长奖学金等十余种院级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奖励面积达45%,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院长奖学金6000元/人。我院学生可在中国工商银行或当地教育局办理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学院每年为学生提供约24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三、其他说明
1、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公办专科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学费:普通类专业414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中加合作办学专业15000元/年、中澳合作办学专业16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四、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29号
邮政编码:211188
电话:025-86115806,86115809
传真:025-86115792
E--MAIL:njzhaosheng@126.com
网址:http://www.njci.cn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