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5-29 17:34:08萍乡高等专科学校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座落在举世闻名的中国工人运动的策源地—安源(江西萍乡)。学校创办于1978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高等教育院校。多年来,学校坚持办学的科学性、前瞻性、实用性、多样性,坚持走发展、提高、扩规、增效之路,努力培养和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用型、复合型、竞争型、创造型人才,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效益。
2006年3月,萍乡高专筹建安源学院工作已通过省政府专家组评估,力争早日把我校建设成以文理科为基础,着力发展工科专业,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明显地方特色的教学型本科院校--安源学院。
学校全称:萍乡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计划,视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可增加计划,对进档考生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也允许外省考生进校后调整(选择)专业。
2)按考生填报我校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其它志愿上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我校认可各省艺术(音乐、美术)联考成绩。
4)体育类专业无加试要求。
奖励扶助办法
1)设立优秀新生入学奖:专科填报我校志愿、高考成绩达省公布的三本线以上、正常录取、按时报到的文科前30名、理科前20名江西考生每人奖励500元。
2)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③学校奖学金:1000-1500元/年人。
3)①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人;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人;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人。②学校助学金:500元/年人。③学校设立爱心助学基金、勤工俭学岗位等。
4)考生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基本材料到当地市教育局申请,可取得最高限额为6000元/年的助学贷款。
教学改革措施
1)实行弹性学制管理,学生只要修满符合毕业要求的各类课程,可以提前一年或推后两年毕业。
2)实施“专升本”制度,专科学生可以通过考试升入江西省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3)实行主辅修制,学生在主修本专业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
4)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以参加本科自学考试。
毕业就业情况
1)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广开就业渠道,努力搭建就业平台,加强校企合作,积极开展供需见面活动,并在福州、深圳、广州、东莞、上海等地设立了就业办事处。
2)多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一次就业率均在90%以上,列江西省专科学校前茅。
招生咨询方式
教育部国标代码:10895
校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新区
邮编:337055
电话:0799-703712266844916682122
传真:0799-6682182
E-mail:ayxyzsb@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