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浙江省招生章程
2009-04-27 14:58:38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1、院校名称: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地址: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
3、办学地点: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
4、邮政编码:311231
5、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7、录取原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监督体制。对体检达标、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无精神疾病。其中建筑设计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要求、特点及今后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
(5)录取具体方式:
A: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B:对于1:1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择优录取,直至该专业计划数满足为止。因考分相对较低未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其填报的第二志愿专业尚有余额,则根据其考分在同类考生中的排位按从高到低顺序在其第二专业志愿中投档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下一专业志愿用上述方法投档录取,以此类推。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填报的专业均无法满足的情况下由学院将其调配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填报的专业均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将予以退档处理。
对超过计划数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考分的高低由学校调录到招生计划数未满的专业。
C:自主招生专业录取方式:根据考生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及考生报考情况,按照自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入选考生名单及其降分幅度,并在学院网站(http://www.zjjy.net)上公布。在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入选考生须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省当年第三批最低控制线及我院投档线下降分幅度内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在第三批提前录取最后一天,向我院投档,我院根据入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降分幅度合成综合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凡被我院提前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录取的,不影响其后面正常投档。如生源不足,则转入普高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D:考生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则按文化总分排列;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则再按单科分数排列;排列顺序为:普高理科依次参考数学、理科综合、外语、语文的单科成绩;文科依次参考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艺术类依次参考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单考单招依次参考专业综合、外语、数学、语文成绩。
E: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
F:招收工艺美术类(普通文、理科)考生,需要参加浙江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其他专业无专业加试要求。
G: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执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物价局收费的相关规定,具体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资料为准。
(2)、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或就学地助学贷款。其中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6000元/年。
(3)、学生毕业后颁发具有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国家电子注册。
8、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1---8287123482606765
(2)、传真:0571-82606765
(3)、联系地址:杭州萧山高教园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4)、E-mail:zjc6765@126.com
(5)、院校网址:www.zjj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