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2009-04-17 21:33:12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部标代码:12566
校 址:京东燕郊开发区高楼镇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邮 编:065202 学校网址:http://www.tangedu.cn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二、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录取以志愿优先。第一志愿录不满时,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①尊重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安排,②学校根据录取情况可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③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艺术生按我院专业考试成绩或认同所在省(市、区)艺术联(统)考成绩。我院在外省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承认当地艺术类联考成绩;北京市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证方能报考我院,非美术类艺术考生必须通过我院校考后方能报考。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报考旅游英语、商务日语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和体检,面试体检合格后方可报考。
6、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其他专业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7、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旅游英语、商务日语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4—184CM,女生身高162—172CM,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4.8以上,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学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
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当年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会计、体育服务与管理、文秘专业7500元/人学年,新闻采编与制作、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金融与证券、金融保险专业8000元/人学年,商务英语、商务日语、旅游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专业8500元/人学年,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9000元/人学年,主持与播音专业22000元/人学年。另外,学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
四、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学年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最高额度可达6000元/年,同时学校还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了勤工俭学、缓交或减免学费等措施。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五、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61595668 61595685
010-61595685(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