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招生章程发布 二志愿需高出一志愿40分
2009-04-15 10:05:23哈尔滨工业大学
记者14日从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获悉,2009年哈工大本科生招生章程日前发布。根据章程,哈工大在实行平行志愿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有所不同;我省属于非平行志愿省份,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10%左右。今年,哈工大仍然实行招收高分二志愿考生政策,报考二志愿考生的最低分数原则上应高出一志愿考生最低分数40分以上。
据哈工大招生办主任曲铁军博士介绍,今年哈工大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在非平行志愿省份,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10%左右。
哈工大在录取考生时,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安排专业,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
今年,哈工大仍然实行招收高分二志愿考生政策。在非平行志愿省份,在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若有高分考生第二志愿报考,二志愿考生的最低分数原则上应高出一志愿考生最低分数40分以上,哈工大将用该省招生计划的90%录取一志愿考生,用该省招生计划的10%录取二志愿考生,若该省生源质量好,根据预留计划使用情况,还可用预留计划增加一、二志愿考生录取人数。
根据招生章程,在确定二志愿考生专业时,减去15分与一志愿考生等同安排专业。招收高分二志愿考生政策仅在哈工大校本部招生时执行,威海校区不实行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