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谎称有内部指标骗取高考落榜生10万元
2009-01-20 16:23:49中国法院网 文章作者:刘秋苏
一大学毕业生谎称能够将学生录取到大学读全日制本科,骗取5名家长10万元。1月19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增光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现年23岁的被告人张增光,系丰县大沙河镇人,2007年从南京工业技术学院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张增光于2008年2月至10月间,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以写保证书、打收据的方式骗取信任,以帮助高三成绩不理想的学生或者高考落榜生就读全日制国家统招类大学本科需要活动资金为由,分别骗取徐某、王某、孙某等5名家长的现金,共计10万元。案发后,赃款悉数退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增光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赃款已全部退还被害人,法院遂酌情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