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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自主招生】兰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008-12-12 10:54:01兰州大学招生办

  根据教育部自主选拔录取的相关规定,为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扩大高等学校录取自主权,兰州大学2009年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施自主选拔录取,以选拔有特殊才能和培养潜能的优秀人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兰州大学2009年本科生招生计划为4800名,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生源充足且考生成绩优异可适当增加比例),招生名额占用我校预留计划,不占用分配给各省区的计划指标。

  二、报考条件

  自主招生的学生应该是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善于独立思考,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综合素质优秀、高考体检符合国家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09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的学生。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2.具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优异成绩者(其获得的专利及科技发明须经我校认定)。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我校认可的文学、艺术、体育等某一方面在高中阶段有突出特长且学习成绩突出者。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专著原件。

  4.经所在中学推荐或自荐,学习成绩优异(年级前10-20%)的学生。须提供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原件的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三、报名注意事项(报名系统于12月6日开通)

  我校自主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请登录兰州大学主页或招生办网页,填写并打印《兰州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与具体证明材料一并通过邮局EMS(特快专递)寄至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

  申请截止日期2008年12月30日(以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不退还。

  经甘肃省物价局批准,我校2009年自主招生报名收费标准为150元/人,一律通过邮局汇款,具体填写内容见网上样单。未在12月30日前汇款的将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四、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2009年1月10-11日。具体事宜我校将提前5天在网上公布。

  2.考点设置:郑州、兰州。考生从两个考点中任选一个,并在纸质申请表中标明。具体地点将于12月20日左右公布。

  3.初审

  我校将于2009年1月1日至5日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或未缴纳报名费者不予审核),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的考试。

  申请人于2009年1月5-7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状态,我校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学生本人。

  4.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理工类考生必考科目为数学、英语,并从物理、化学、生物中再选考一门;文史类考生必考科目为语文、英语,并从历史、地理中再选考一门。各科满分值均为100分,总分满分300分。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述能力、反应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兴趣爱好及知识面拓展情况等。面试成绩按照A\B\C\D等级划分,“C”为合格。

  五、划线及高考志愿要求

  1.划线原则

  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分文理、分科目组,按三科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划定合格名单。

  2.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的入选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在我校投放在考生所在省区招生专业计划内填报志愿。

  六、优惠政策

  1.符合兰州大学2009年自主招生录取原则的考生,考分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120%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重点线),可优先录取并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

  考分超出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120%投档线20分以上者,可参与我校进入招生过程的“基地班”录取。

  2.考生高考成绩没有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但达到我校在该省录取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且高考单科成绩达到该科满分值的90%以上者,我校将满足有利于考生发挥单科特长的相关专业志愿。

  3.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二等奖以上并经我校考核认定特别优秀的考生,可获得1万元奖学金。

  七、监督办法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将在兰州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2.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我校招生网站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

  3.我校将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进行严厉查处。

  4.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及学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931-89121168912748传真:8912229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zsb@lzu.edu.cn

[标签:自主招生 大学 招生简章 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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