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方案
2008-12-10 15:14:59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文章作者:
华东理工大学作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学校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招收工作的相关精神,做好优秀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工作,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体育人才,从而促进华东理工大学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华东理工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实施方案”。
一、招收项目
乒乓球、田径、篮球、武术、网球、射击六个项目。
二、招生计划
共48名,其中乒乓球8名、田径8名、篮球8名、武术8名、网球8名、射击8名。
三、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学历,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者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 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及材料审核
1.网上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需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确认并提交后须打印“华东理工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达标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11日~12月15日。
2.书面材料
1)达标考试需递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比赛秩序册复印件、比赛成绩册复印件、单位推荐书(盖推荐单位公章)和自荐书、学历证明(应届高中毕业生需学校盖章,历届毕业生需高中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打印的“华东理工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达标申请表”。
2)水平考试需递交的书面材料包括: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比赛秩序册原件、比赛成绩册原件。
3.材料邮寄
邮寄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388信箱,华东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组(邮编:200237)。
截止日期:
1)达标考试书面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08年12月20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2)水平考试书面材料邮寄截止日期:2009年2月20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五、体育测试
1. 达标考试
考生经网上报名确认后,均可参加华东理工大学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达标考试。
1)考试内容:专项、素质两类。素质考试包括速度、力量、弹跳三项。
2)报到时间:2009年1月2日(周五)中午12点前。
3)报到地点: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4)考试时间:2009年1月3、4日两天。
5)考试收费:报名费加测试费共计129元。
2. 水平考试
1)经达标考试通过的考生方可获得参加水平考试的资格。
2)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以1:1.2的比例择优选拔参加水平考试的考生人选。
3)考试内容:专项与素质两类。素质考试包括速度、力量、弹跳三项。
4)报到时间:2009年3月6日(周五)中午12点前。
5)报到地点: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6)考试时间:2009年3月7、8日两天。
7)考试收费:测试费100元。
3. 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公布
学校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将体育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各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对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凡被注明省统考未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学校将依据“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结果,在学校本科招生主页(http://zsb.ecust.edu.cn/)公布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六、文化课考试
体育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分为统考、学校单考。
1.统考: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招生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学校单考: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七、录取办法
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八、咨询电话
021-64252919(体育科学与工程学院,韩老师),64252763(招生办) 。
九、监督与实施
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校招生监督小组的全过程监督下进行,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