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2009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2008-12-08 10:35:37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文章作者:
根据教育部及省级招办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校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收工作,进一步促进我校群众性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繁荣校园文化,全面推动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和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收项目:
武术、健美操、排球。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数为我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
三、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考生(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四、招生办法及程序:
(一)统考招生办法及程序:
1、报名资格经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后,确定复试的考生名单;
2、进入复试的考生经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小组测试后,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预录取的名单,并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时在我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
3、具备高水平运动员预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09年全国统一高考,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一般为一级运动员),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二)单考招生办法及程序:
1、经本人申请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或实际水平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学校将考试合格的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3、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超过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五、报名方法:
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将报名表(可在我校网站zb.cpu.edu.cn上下载)和运动员等级证书及参加比赛所获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均需所在中学盖章),于2009年3月20日前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六、复试和文化课考试的时间安排:
1、无论是参加统考的还是参加单考的高水平运动员,都必须参加我校的体育运动项目复试,另外参加单考的高水平运动员还需参加我校的文化课考试;
2、体育运动项目复试和文化课考试时间:2009年3月底。具体时间电话通知或查询我校本专科招生网。
七、联系方式:
1.咨询部门:中国药科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2.咨询电话: 025-83271319、83271422; 传真:025-83245186
3.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童家巷24号;邮编:210009
八、本招生简章由中国药科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