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自主招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主招生简章
2008-11-24 09:35:07中国地质大学招生办
为了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要求,深化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统一考试录取为主、多元化考试评价和选拔录取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方式,经教育部批准我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教学司函[2005]140号),我校在2009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招生录取工作。
一、报名条件:
凡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异,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全面,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获奖类:高中阶段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在市级以上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学等学科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国际环境科研项目比赛中获奖者,或在“第七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优胜奖获得者,或在“全国中小学创新作文大赛”一等奖和特等奖获得者。按照教育部规定,文艺、体育特长生不纳入自主选拔范围。
3、科技创新类: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或在某学科领域的专业刊物上正式发表具有独到见解论文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语言文学类: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文学作品四篇及以上(除诗歌外,每篇不少于1000字),或正式出版著作。
5、对地球科学有浓厚兴趣,曾获得地球科学类科普知识竞赛奖励,或在相关专业刊物上正式发表论文,或具有地球科学学习潜力、决心长期致力于地球科学研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6、综合素质优秀类:高中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能力出众,被授予“省市级优秀学生”或“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来自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生源基地、由生源基地中学校长推荐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来自省级重点中学排名前25%,由校长推荐,综合素质好,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突出特色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7、抗震救灾表现优秀类:鉴于我校学科特点,为激励先进,支援地震灾区建设,因“汶川地震”牺牲的英烈属子女;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子女或学生本人;教育部指定的51个重灾县的重点中学校长推荐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我校2009年自主选拔报名以中学直接推荐与学生个人自荐相结合,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22日-12月2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所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在线填写信息,报名系统网址请点击查看 :http://zhaosheng.cug.edu.cn/wsbm,考生个人在线填写信息后,并将自动生成的报名表和中学推荐表用A4纸张打印。连同签章的中学推荐表、证书、专利、作品等复印件一并邮寄。
中学直接推荐的考生信息,在校成绩须由中学负责填写,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随获奖证书复印件、作品、论文等装订成册(A4标准),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
3、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4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收集的材料进行集中审议,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并于2008年12月30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中学与考生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凡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公示:
学校定于2009年1月12日报到,13日进行测试。所有取得考核资格的学生将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学校根据考生的特点,进行分组面试。对于在地学类学科领域有独特兴趣和研究专长的学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还将组成地球科学界知名专家学者评审团,对学生安排专门测试。
自主选拔计划将控制在学校2009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式后在学校招生网、学生所在中学公布。
五、录取:
凡取得自主招生入围资格的学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体检政审合格。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将给予以下优惠政策:
1、若考生高考成绩未达到学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但达到学校在该省录取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专业服从调剂,将确保录取;
2、若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在该省录取最低分数线,可享受加20分参加专业排序的优惠政策;
3、对于特别优秀的考生,若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关于保送生的有关政策,具备保送条件,可直接享受保送生资格,并保证其专业。
六、监督机制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整个自主选拔录取过程进行监督。
2、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自主选拔录取办法、选拔工作细则、考生入围名单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被选拔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五年的推荐资格。
咨询热线:027-6788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