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山西省高考政策11大关键词解读
2008-05-23 10:59:20山西晚报文章作者:王冠兴
5月15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及时让广大家长了解今年高考政策,本报将就今年高招报名、填报志愿、监考等各个方面的具体规定为您进行详细解读。
政策解读
关键词:报名
高考报名实行工作社会化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件或同等学力证明(不满16岁的考生,须持本人户籍所在地制式户籍证明)。
常住户籍在我省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办设立的报名站报名,其他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设立的报名站报名。
因公集体长期在外省 (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职工及随父母一起在外地生活的子女,确需借考的,由考生或其父母所在单位征得工作和户籍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同意,可办理借考手续。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中,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须向户籍和学校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在学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县(市、区)借考。凡我省户籍的非应届考生统一在我省报名。
关键词:优惠
加分考生要准备材料
每年都有一些考生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所有这类考生需要出具相关材料。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残疾军人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达到我省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省属院校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或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学生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赛区一等奖(含)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以及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投档时可加1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经省招考中心会同省体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测试,被认定为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被认定为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凡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省招考中心要以适当方式公示,未经公示,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在录取投档时,各类加分考生都占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的实际文化考试成绩加上照顾的分数为投档分数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关键词:志愿
填报志愿6月9日开始
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6月9日至14日考生填报本科(含三本及提前批艺术类专科)志愿;7月31日至8月3日考生填报专科 (含高职)志愿。
志愿栏的设置:志愿表共设十一个志愿栏。第一栏是提前批艺术类本科院校志愿;第二栏是提前批军队公安等本科院校志愿(分两批);第三栏是提前批军队公安等专科院校志愿;第四栏是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分A、B两类);第五栏是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分A、B两类);第六栏是定向本科院校志愿(分1A、1B、2A、2B);第七栏是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第八栏是提前批艺术类专科院校志愿;第九栏是第一批专科院校志愿;第十栏是第二批专科院校志愿;第十一栏是第三批专科院校志愿。每批次二志愿设若干平行志愿。
系(科)、专业志愿栏的设置:第四、五栏本科院校志愿中,每所院校设三个系(科)、专业志愿,其余各栏每所院校各设两个系(科)、专业志愿。每所院校系(科)、专业志愿栏后均设有“去否其他专业”志愿栏。
考生在“去否其他专业"志愿栏中若填涂了“去”,如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学校可根据考生具体情况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如填写了“否”或不填涂,学校不再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
今年所有院校均不设服从调剂志愿。对各批次按考生志愿和相关规定投档后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施网上征报志愿。
体育(文)类和体育(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体育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文)类和艺术(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文史、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其中艺术专业考试合格(含本省和外省)的考生,可分别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省属院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主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艺术类填报相应院校专业志愿。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 (戏剧影视文学方向、节目主持方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文史类填报院校专业志愿。
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报考香港高校内地招生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填报志愿,其中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按我省填报志愿规定要求统一填报;澳门高校内地招生由各市或县(市、区)招生办组织考生分校单独填报志愿或考生直接向澳门高校报名填报志愿并确认。
考生填报的志愿表(卡)是招生部门调配档案和招生院校录取的重要依据,须由考生亲自填涂,志愿表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志愿卡用2B铅笔填涂,填涂必须规范。志愿信息采集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改动。如发现私改志愿,要追究有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关键词:监考
建设网上巡查系统
我省今年建设网上巡查系统,具备条件或考务管理相对薄弱以及考试违规事件多发的县(市、区)考场要配置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
每个考场至少安排一名监考员和一名监督检查员,监考员和监督检查员要来自不同单位,监督检查员具有监督和监考双重职责。监督检查员是否实行县与县交叉选派,由各市招生委员会确定。高三教师不得参与监考工作。监考员和监督检查员均实行随机抽签定岗的办法。监控室的负责人由考点主考或副主考担任,省或市派巡视检查人员有一人须在监控室工作。监控室工作人员由各市招办派出并负责培训。
各考点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由县(市、区)招委负责同志和巡视检查团团长共同管理,对举报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招考中心汇报。
考生在考试前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考生守则》和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罚,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依据。
对考场纪律混乱、舞弊严重或出现认定的雷同试卷和互相抄袭试卷较多等问题的县(市、区)和考点,撤销其下年度举办全国统考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在考试中违犯规定、不负责任、徇私舞弊的考试工作人员,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罚,并通报全省。
政策变化
昨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召开今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和招生计划会议,家长和考生期盼已久的我省高考政策终于最后敲定。今年,我省高考政策调整力度是近几年非常罕见的,调整后的政策更加人性化、服务性。
平安高考 阳光招生
不让高分学生落榜
每年,我省都有一些考生因为报考志愿不当,造成高分学生落榜或高分学生“低就”的现象,今年这样的情况将得到改变。这项政策将改变我省的招生历史,也是今年招生政策最大的变化之一。
今年,省政府决定:在继续保留历年来认定的优惠政策外,今年凡是达到一本线而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文理科考生,根据学生填报或补报的志愿,我省老八所高校(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太原科技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师范大学)一本专业保证录取。
对特别突出的品学兼优的考生,按国家规定,由学校提出申请,经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在高校自主招生录取时,将以低于一本线的分数录取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
第一志愿平行今年不施行
考生填报志愿是高考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我省考生填报志愿办法仍维持往年的做法。根据教育部“鼓励各省采取平行志愿投档”的意见,我省今年仍实行第一志愿优先,第二志愿平行的做法,在机会成熟时再实行第一志愿平行。
今年取消院校所有批次的“服从志愿”,军事、公安院校生源不足的在面试现场征报志愿,其他院校网上征报志愿,提高考生的报到率。专科分三批填报志愿。根据各专科学校近三年招生录取情况,确定三个批次:第一批院校为原专科学校和第一志愿能完成任务的院校;第二批为第一志愿完不成招生任务,但第二志愿补充后能完成招生任务的学校;其余院校为第三批。
中国矿业大学等提前单独招生的院校,在成绩公布前,今年试行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
高职高专招生有倾斜
高职高专计划的安排要与学校的办学条件相挂钩,利用计划指标和红黄牌调控的手段,要求学校合理调整中职和高职的比例。对办学条件比较差的学校,招生规模要予以控制或减少。
对近几年来,学校投入大、办学条件有明显改善的学校,招生计划适当给予倾斜。
办学时间长、办学条件好的老专科学校和毕业生就业率好的高职院校,要予以重点保证。除重点保证的高职院校以外的高职学校,招生计划基本维持去年的招生规模。
民办高等职业学校,给予积极扶持,三年制高职计划要予以倾斜。继续坚持老8所本科院校以举办本科教育为主,不再举办高职教育。近几年审批的本科院校,要逐步扩大本科教育规模,适当压缩高职高专规模。办学条件严重超负荷的学校要控制招生规模,对被教育部出示“黄牌”的学校,2008年高职招生计划原则与毕业生持平。
高校专业就业不好限制招生
高校设置专业一定要考虑到学生的就业,一些就业不好的专业将被限制招生。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今年在安排计划时,坚持招生计划与学校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就业率等实际情况挂钩,在核定本科院校招生计划时要严格核查学校的办学条件,对一些办学条件已达到警戒线的学校,招生规模要予以控制或减少。
为加快高校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利用招生计划安排的调节因素,积极扩大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的招生规模,坚决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长线专业招生。对连续几年就业率不到50%的专业要减少招生计划,就业率达不到20%的专业要限制招生。
独立学院招生计划控制在总规模的20%左右,拟安排招生计划16400人,与2007年持平。但计划的安排要与学院的办学行为和办学条件相挂钩,条件差的要减少招生计划,条件好的要增加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教育部26号令,以推动独立学院建设和发展。太原理工大学煤炭类专业2008年继续单独招收三校生和煤矿优秀青年,拟安排招生计划300人。
政策解读
关键词:总分
外语听力成绩不计入
我省今年继续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分文、理科)、外语;“X”指高校选定的“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其中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其余科目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750分。另外,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参考。
关键词:评卷
分科设点分别评阅
客观卷评阅工作由省招考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主观卷评阅工作由设点高校具体负责,省招考中心与设点高校签订评卷协议。评卷教师人数由各设点高校确定,但须征得省招考中心的同意。
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提出查卷申请,由省招考中心组织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复查,确保考生成绩准确无误。
关键词:录取
提前批次网上录取
根据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分科类、分层次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均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军事公安等院校提前录取。在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有军事院校志愿且符合规定的考生中,按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检和政审的考生名单。报考军事院校考生的面试、体检和政审工作,由省军事院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报考公安等院校志愿且符合规定的考生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6倍的比例确定名单,由有关部门协同招生院校进行面试、体测和政审。录取时,在面试、体测和政审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提前批次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本科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院校自行划定本校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清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等8所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自行划线;其他院校须达山西省确定的艺术类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关键词:特区
香港两大学列入提前批次
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列入提前批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统一录取;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10所院校根据考生成绩和本校对考生的面试成绩提前录取新生;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镜湖护理学院5所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相关要求录取新生。
关键词:自主招生
自主选拔考生提前录取
试点高校须在该校录取批次前向我省提交拟录取自主选拔考生名单,我省将达到试点高校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电子档案,先于试点高校所在批次录取开始前投给有关高校,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入选两所或两所以上高校的,按第一志愿投档。
关键词:本科
录取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分A类和B类两部分:A类是全国重点院校和教育部确定的实施“211工程”项目的院校以及原国家教委指定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B类是多年来在我省招生生源较好的一般院校。
第二批院校分为A类和B类两部分:A类院校为一般本科院校;B类院校为本科院校分校或近几年国家批准从专科升为本科的院校。
第三批院校为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或中外合资办学的本科院校。高等学校所列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的录取批次随各院校所确定的批次进行。
关键词:艺术类
鼓励与文理科同批次录取
我省鼓励各招生院校将艺术类专业随院校文理科类放到同一批次录取。
高等学校要正确处理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等学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达到或超过院校计划招生数的,一般不投放非第一志愿档案;非第一志愿为平行志愿,按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由高校审查录取。
其他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未经批准,高等学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
外语院校(专业)或有关院校要求外语口试的专业录取时,以笔试成绩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成绩,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作为参考。
体育类院校(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录取时,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招生院校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有特殊要求的,按院校的规定执行。
艺术类院校(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艺术(文)类的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批次按文史类最低控制线的65%、艺术(理)类的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批次按理工类最低控制线的65%划定,其中,舞蹈编导专业文化考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可适当降低。
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在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线的考生中,省招考中心依据学校要求,按文化考试成绩或专业考试成绩投档,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示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高校《招生章程》中没有特殊要求的,按专业成绩投档择优录取。
山西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时,以文史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划定最低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的80%加专业测试成绩的20%为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山西师范大学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时,分文史、理工按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均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专业录取时,以文史类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划定最低录取控制文化分数线,在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录取时,以文史类同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与专业均合格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的80%与专业考试成绩的2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生源不足时,第一志愿报考水利、地质、矿业、海洋、气象、石油院校者可降5分投档;第一志愿报考师范院校者可降低10分投档;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者可降低10—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对个别生源严重不足的院校或专业,若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完成招生计划有困难时,征得院校同意后可向社会公布,征报志愿,如仍然不能完成计划,经省招委批准后,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降分按志愿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山西大学、中北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山西师范大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的办法。
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少数民族预科班以及个别特殊院校或专业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专科院校录取分批划定最低工作线。录取办法、录取体制与本科院校相同。省艺术职业学院的摄影摄像技术、电视节目制作,省戏曲职业学院的导演等不进行专业考试的专业执行所在批次文理科最低录取控制线。
政策变化
高招调整服务性更强
艺术类招生今年有两项调整
今年高考招生政策中,艺术类招生调整也需要考生和家长注意。
艺术类专业招生重点进行了两项调整,中央部门所属院校非美术类的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而由学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在全国范围内择优录取;我省艺术类统考结束后,将向高校提供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报名信息、成绩、位次及统考评判标准等内容的信息查询服务,为高校录取提供相关依据。
山西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划线比列,由去年的85%提高到90%;山西师范大学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划线比列,由二本的90%调整为一本的85%。
今年将建立完整的信息确认管理流程和办法,组织信息采集部门(单位)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校验,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民办、独立学院宣传招生要备案
往年,高校违规招生和非法招生中介诈骗也有发生,今年我省将从严治理,通过各种措施来防范。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校)及项目的招生章程及广告要加强审核与监督,经核准备案的招生章程及广告方可在媒体刊发并不得更改或有意使用简称以混淆办学性质、层次等关键信息;对已公布或刊发的章程、广告,各主管部门要进行抽查复核。
我省还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违规招生和诈骗案件及处理结果,完善招生预警制度。加强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通知书对考生进行诈骗。对于高校由于欺诈性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削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责令高校停止招生。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纪考试行为
教育招考部门会同公安、信息产业、保密等部门,加强对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或替考,以及利用手机、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手段传播涉嫌泄密、诈骗有害信息等各类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效防范和打击。
今年,承担国家教育考试考点工作的,必须要有一支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考试工作人员队伍,有符合要求的试卷保密室,有电子监控、有可以切断各种无线信号的设备。
考试期间,在高考中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高二学生不准参加高考,如发现参加高考,当年取消资格,并取消其毕业当年的高考资格。对参加高考的高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考各科成绩,开除学籍。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或高校在校生参加高考的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停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阳光招生”照暖家长考生的心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主任赵晶介绍,去年“阳光招生”获得成功,为今年公平、公正招生提供了宝贵经验。
去年,在我省招生的高等院校共有1610所,其中本科院校830所,专科院校780所。招生计划160591人,其中本科80175人,专科80416人,录取总人数占报考总人数的47.93%。
同时,赵晶主任表示,近年来考生人数多、招生计划少、改革力度大的严峻形势下,去年圆满完成了招生考试任务,整个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平稳,社会反映良好,同时为今年招生提供了宝贵经验。
今年,我省仍将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规定、录取分数线、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招生录取廉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