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由中学推荐 中国人民大学08年小语种招生简章
2008-03-07 09:31:10中国人民大学
经教育部批准,2008年我校德语、法语、日语和俄语等四个非通用语种(以下简称小语种)专业继续实行提前单独招生。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各项要求;
2、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英语语种;
3、学习成绩始终名列所在中学前茅、德智体全面发展;
4、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听辨灵敏、口齿清晰。
二、报名方式
1、中学推荐:我校将小语种专业提前单独录取的招生计划投放到指定的重点中学,获得推荐资格的中学按我校要求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在“校中校”、“附属学校”等就读的学生不得推荐)。
2、网上报名: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凭我校发放的验证码登录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过程,并从网上下载打印《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非通用语种专业提前单独招生报名表》。
从网上下载并打印推荐信,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评语和推荐意见,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3、个人申请:考生须撰写一份《个人申请》,内容要求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个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200字(三页纸以内)。《个人申请》要求考生本人手书。
4、邮寄材料:以上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并附一张与报名表所贴照片同底版的一寸照片,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中学),以中学为单位,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我办。无论考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三、选拔测试
1、材料初审:初审主要通过考察考生的平时成绩、特长爱好、专业兴趣和社会工作等各方面情况及中学的推荐意见,选拔部分优秀考生参加冬令营测试活动。考生登录人大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
2、选拔测试:我校将在“全国优秀中学生冬令营”活动中组织小语种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考试。测试内容包括笔试(语文、英语)和外语面试。
四、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小语种专业提前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规则为: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考虑外语专业培养及应用的特殊性,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及专业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考生测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参加2008年高考报名、体检和政审。经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同意,学校予以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当年的全国统一高考。
3、录取名单由我校向教育部备案,省级招生办公室负责将本省录取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
五、复查及培养
1、学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纸介质档案审核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学生入校后,不允许转专业但可选择兼修第二学士学位。兼修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包括工商管理、国际政治、知识产权法,学制五年。不选择兼修的学生,学制四年,在外国语学院完成本科培养计划后,可参加本专业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或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或以外语类专业本科毕业生身份就业。
六、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www.rdzs.com电子信箱:zsb@ruc.edu.cn
联系电话:010-6251543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邮政编码:100872
七、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200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