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平行志愿”能确保考生享有充分选择权
2008-02-25 17:21:47现代教育报文章作者:吴江
教育部近日表示,今年高考将推广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方式。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改变过去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中国新闻网2月15日)
以往填高考志愿,无论对于参加高考的学子,还是学生的家长,甚至是身经百战的老师来说,都是件斗智斗勇却依旧如履薄冰的事情。笔者认识一位高校教授,解放前第一志愿清华落榜后被二志愿的天津大学录取。但若此事放到如今,假如一位优秀学生第一志愿填了清华大学,第二志愿报了天津大学,若是不慎失手未能被清华录取的话,那么,哪怕他的分数超过了天津大学的录取线,但也将错失被天津大学录取的机会,只能带着高分饮恨名校了。
至于此中原因,大约有二:其一,重点院校的录取时间基本相同,按照“顺序志愿”的录取模式,清华招生完毕退档时,其余名校也已同步完成了招生工作;其二,即便是其余名校招生工作还在继续,但是在第一志愿报考者充足的前提下,即便是这位第一志愿报清华的考生分高一筹,也难免因为志愿顺序的原因而不受青睐,黯然落选。不难看出,高考“顺序志愿”录取法看似给了考生按顺序填报志愿的权利,但实际上却变相剥夺了考生按顺序被录取的权利。
如此志愿填报机制,当然既不科学,甚至有违基本的公平公正精神。
或许,对于“平行志愿”的推广,高校会有话说,实行“平行录取”之后,以往高考录取“一个萝卜一个坑”的井然有序的状态难免会被打破,一位学生被多所院校录取的情形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如此情形不仅使得高校录取的程序更加复杂,工作量激增,被录取考生拒绝恐怕也会令一向高高在上的大学感觉颜面顿失。这或许也正是此前“顺序志愿”大行其道、经久难改的原因所在。
事实上,尽可能让考生享有充分的选择权,让优秀人才的潜能得到最有效的发展和发掘,本是高校录选人才的目标所在。与之相比,高校招生工作量的增加以及高校的面子问题,实在是不值一提的蝇头小事。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于教育部推广的“平行志愿”录取方式,笔者充满期待并预祝它一路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