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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制度VS高考权利:死守教条还是灵活变通

2008-01-09 09:41:36长江商报 

  考生持户口报名是一种秩序的需要,没有这种制度高考就要乱套。问题在于,在面对一个因种种原因无户口的优秀考生时,这个制度应有所变通,而不致因此使她丧失参加高考的权利。

  在高考网上报名第一天,北京高三女生玲玲因没有户口无法报名而选择服毒自杀;由于抢救及时,悲剧幸而止步。(1月7日《长江商报》) 

  玲玲无户口是父母造成的,因为非正常婚姻而没能及时办理户籍。虽说现在户口意识淡漠多了,没有户口一般生活也不受多大影响,但有些时候有些事情,户口仍然是不可或缺的一种凭据、一种资格。比如高考,就得按考生户口所在地报名,此时此刻,户口就成了玲玲实现梦想的障碍。

  应该说,考生持户口报名是一种秩序的需要,没有这种制度高考就要乱套。问题在于,在面对一个因种种原因无户口的优秀考生时,这个制度应有所变通,而不致因此使她丧失参加高考的权利。

  没有户口办一个户口不就行了吗?似乎也不那么简单。父母生下玲玲以后就分手了,当初没为女儿及时办户口,当然不是严谨的生活态度。可父亲想为她补办时,派出所一直说需要孩子母亲出面,(要父亲)“找到孩子母亲先结婚再离婚,之后请法院判决孩子给父亲,然后才可以办户口”。我相信,这也是制度的规定,也是一种秩序的需要。但如果这个制度竟然可以无视一个大活人的存在,就让人想不通了。

  玲玲是个大活人,是事实;玲玲随父亲生活了17年,也是不难证实的事实(其父1999年就被北京市环保局聘为高级顾问,与女儿一直固定生活在北京);还可以用DNA鉴定父女关系。为什么一定要那么繁琐、那么不易达到的要求,才能为一个活人办户口呢?

  高考报名遇到这样一个无户口而且也来不及补办的优秀女生,难道就一定要铁面无私碾碎她的梦想,让她十余年的寒窗苦读付诸东流吗?从小学到中学到高中,这种学籍证明应该不能办到;从婴儿成长为大姑娘,能出证明的地方也应该是有的,只要我们有对人的尊重,而不是仅仅只有死守制度的教条。

  当年发生在广州的孙志刚事件,曾将源于户口的身份歧视推向极致。一个正在从事正当职业的大学毕业生,就因为不能随时随地掏出暂住证接受检查,竟然轻而易举地被剥夺了人身自由,进而被残忍地剥夺生命。事件中的“执法者”,未必就真的怀疑孙是来路不明的非法移民或对社会构成威胁的疑犯,但他们可以肯定这是个没有当地户口的外来人口。正是在这种对外来人口实施管制甚至是专政的过程中,他们获得了自视高人一等的满足与快感。

  应该承认,户籍制度在一定时期有其积极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即便这种以管制人为目的的户籍制度立马取消的条件还不成熟,但对其进行以人为本的改革势在必行。以人为本,就是肯定人的主体性,人是第一位的,户口是第二位的;户口是因人而设的,人不是因户口而存在的。一个自然人与生俱来的种种权利,应该是依附于具体的人身而非户口。

  所以,户籍制度不论进行何种模式的改革,都应该坚持让户口为人服务、而不是以户口束缚人的方向;应该更有助于推动社会进步、更有利于维护人的尊严、更有效地保障人的各项权益,而不是相反。果真如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就能越过户口这道坎,种种以户口为凭的人格歧视就没有市场,就不会发生活人被户口憋死的悲剧。

[标签:高考 高三 大学 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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