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07-12-03 09:57:20中央财经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培养高水平运动员高校之一。为发展高校竞技体育运动,活跃校园文化体育生活,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我校2008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女子排球;
田径:除竞走、障碍外的项目均可。
二、招生计划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控制在教育部规定的学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纳入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中。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和项目需求确定。
三、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招收专业
文科专业:财政学、会计学、法学、新闻学专业财经新闻方向、税务、体育经济专业体育经营与管理方向。
理科专业:财政学、税务、体育经济专业体育经营与管理方向。
五、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和书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两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登陆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后,按照要求注册,选择进入“高水平运动员申请”,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二)书面申请
考生在网上报名后,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中央财经大学2008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及推荐表》(需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及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
2、往届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复印件;
3、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将以上材料以A4纸标准,按照“申请及推荐表-申请及推荐表复印件1份-高中毕业证书、学习证明复印件-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不要另制封面),于12月15日前(以寄出日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至中央财经大学学生处本科招生办公室,信封上务必注明“高水平运动员申请材料”,同时以“省市-中学—姓名”的顺序标注报名考生信息。无论考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六、选拔程序
(一)学校对所有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审核结果于12月25日后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2008年1月19-20日
2、报到时间:2008年 1月18日8:30-17:30
3、报到地点:中央财经大学行政楼东侧一楼大厅
4、测试地点: 报到当天确定
5、测试费用:180元/生;
6、注意事项:
(1)报到时,由考生本人持以下原件(材料缺一不可),到现场采集照片,领取准考证。
·测试通知书
·运动员等级证书
·获奖证书
·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
·往届高中毕业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
(2)考试期间食宿自理。
(三)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除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外,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具体时间另定。
(四)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考试结果以及各运动队的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的相关情况,确定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高水平运动员入选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
七、录取程序
(一)公示无误的入选考生,我校将寄发《预录通知书》。《预录通知书》中将注明享受降分的级别及专业。
(二)收到我校《预录通知书》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填报中央财经大学,在高考录取时享受教育部规定的降分录取政策。具体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2008年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三)收到我校《预录通知书》的高水平运动员,高考专业志愿按照《预录通知书》中的要求填报。
(四)高考成绩公布后,收到我校《预录通知书》的考生必须及时通过我校招生网的报名系统向学校反馈本人的考生号和高考总分等信息。
(五)享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优惠录取政策的考生必须通过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长测试。
八、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考生的材料审核、测试等工作。
(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学校负责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入选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省级招办将以适当方式对合格考生信息进行公示,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www.chsi.com.cn)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四)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010-62288332
中央财经大学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010-62288157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100081
十、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