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0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07-11-27 14:52:31西南交通大学
一、报名条件
具备教育部保送生政策规定资格的2008年普通高考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保送生报名采用考生自荐或中学推荐方式。
1、考生自荐:申请者按要求如实填写《2008年西南交通大学保送生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按时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2、中学推荐:中学在《2008年西南交通大学保送生申请表》如实签署推荐意见。
具备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均可直接向我校推荐外国语保送生。每个学校推荐人数不得超过4人。
3、邮寄地址:四川成都二环路北一段111号
邮编:610031
收件单位: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电话:02887600386、87600373
4、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24日,以邮件邮戳为准。学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水平考核
1、初审:西南交通大学根据申请者提供的材料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保送生复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将于2007年12月31日在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网(www.AD1896.cn)向社会公布。
2、复试
文科笔试科目:语文、英语
理科笔试科目:数学、英语
参考项目:心理测试
复试时间:2008年1月19日签到,2008年1月20日上午进行笔试。
3、考核收费
按川教[2006]232号文件,参加考核的考生向学校交纳考试费:120元/人。
4、公布拟录取名单:学校将对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保送生资格考生名单进行核对,在核对后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
四、录取
1、确定录取资格。考生须通过当地省级招办进行保送生资格审查,并由当地省招办报送教育部进行公示。经教育部公示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保送生录取。
2、考生申请录取。经教育部公示合格的保送生须于2008年4月18日前向我校递交申请录取书面意见(邮戳为准)。
3、录取名单公示。我校根据各省保送生录取工作安排为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的名单公示方式同复试合格名单公示方式。录取通知书交由邮局统一邮寄。
五、监督
1、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保送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2、我校保送生录取工作开展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
3、我校保送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投诉电话:028-87600066
4、申请人和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人资格和其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六、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四川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610031
联系电话:028-87600386、87600373
西南交通大学招生网:WWW.AD1986.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