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0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07-11-22 10:23:39北京化工大学
经教育部批准,2008年北京化工大学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保送生。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和所在中学推荐,我校考核成绩合格,并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同意,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入我校学习。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
(一)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二)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三)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四)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五)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试办三年制高中理科试验班的通知》(教基[1993]9号)精神,在北京大学附中、清华大学附中、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举办的“三年制高中理科试验班”中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六)根据外语院校以及其他高等学校外语系对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特殊要求,下列外国语中学(学校)可继续向有关高等学校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具有保送生资格。各校推荐的比例不超过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总数的20%。这些学校是: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厦门、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和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校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上述外国语中学(学校)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可报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外交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6所院校和综合性大学的外语系、专业。
二、保送生申请程序:
1.申请者请按要求如实填写《2008年北京化工大学保送生申请表》(申请人用表、所在中学用表、推荐人用表,三张表缺一不可),申请者将以下材料以A4纸标准装订成册于2007年12月25日前用特快专递将申请表、个人陈述以及成绩单原件等要求的申请材料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并在信封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样。
2.申请者同时需在网上报名:北京化工大学2008年保送生网上报名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欢迎大家咨询,电话:010-64435706
三、考核录取:
1.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学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进行综合评价,初审合格名单于2007年12月31日在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入选考生将接受我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的考核。
2.初审合格者参加复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能力,由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上述五所高校中的一所,并在该校参加笔试、面试。考核时间定于2008年1月13日报到、14日考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关于保送生考试的通知),报到时需交个人照片一张并补照电子照。
3.学校在教育部公示相关保送资格学生名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保送生拟录名单和拟录专业,报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拟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公示,同时通知其所在中学给予公示。被我校认定的拟录保送生人选,如体检和政审合格且考生所在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保送生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监督机制: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投诉。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保送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