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08年 运动员招生简章
2007-11-02 16:41:54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推动我校学生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质和综合素质,2008年我校将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田径、女子篮球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者不得报名)、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近两年竞赛成绩证明、获奖证书。
2、报名要求:第一次测试对考生高考科类不限;第二次测试除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外,其他省区只招收理科生,文科生不可报考。
3、报名时间:
田径
第一次测试:2007年10月13日14:00-17:00
第二次测试:2008年4月5日14:00-17:00
女篮
第一次测试:2007年11月10日14:00-17:00
第二次测试:2008年3月29日14:00-17:00
4、报名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刘长春体育馆新闻发布中心
四、测试时间
田径
第一次测试:2007年10月14日
第二次测试:2008年4月6日
女篮
第一次测试:2007年11月11日
第二次测试:2008年3月30日
五、录取原则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将报生源所在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上述部门对考生资格集中公示,我校也将在本网站予以公示。
2、除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将根据其运动成绩,在录取时分别在考生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或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以上予以录取。
3、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并通过我校的体育测试和文化课考核者,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
六、咨询电话:0411-84708221
七、本章程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八、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