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招体育特长生敲定评选资格标准
2007-03-29 15:47:40北京晨报
在本市市级以上跆拳道竞赛中拿到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从今年开始将首次拥有高中体育特长生的身份参与高校的招生测试。市教委有关负责人昨天还提醒考生,未列入本市年度体育竞赛计划的邀请赛或友谊赛的优胜者将没有资格办理特长生竞赛成绩证明。
据了解,为防止高招过程中对获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优胜者和获等级运动员证书人员的申报审批时出现弄虚作假,市教委昨天正式下发“高中体育特长生办理体育竞赛成绩证明的规定”。
规定要求,凡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并且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以及获得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称号者,才有资格作为特长生办理体育竞赛成绩证明。
记者发现,和去年相比,今年列入“体育特长生办理竞赛成绩证明的比赛”的项目新增了目前在青少年间流行的跆拳道。市教委有关人士分析,之所以增加跆拳道项目,一是考虑到这项运动在青少年中的群众基础比较好;二是目前不少高水平运动队伍建设高校都设有跆拳道项目,仅北京就有5所高校设置这一项目。
另外,“定向越野比赛”也从往年科技特长生转为体育特长生项目。据介绍,作为科技特长项目,考生拿到相应名次便能享受高招特长生的有关优惠;而作为体育特长项目,拿到名次后还需要参加体育统一测试后才能享受。
针对不少考生和家长咨询“邀请赛成绩是否列为特长生评选标准”,市教委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未列入北京市年度体育竞赛计划的邀请赛、友谊赛,未经市教委和市体育局指派参加的列入国家竞赛计划的比赛均不在体育特长生评选的范围。 (记者:罗德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