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语学院07年部分外语专业提前单招简章
2007-01-23 13:42:34新浪
为更好地选拔和培养外语人才,经教育部教学司批准,四川外语学院2007年部分外语专业继续在部分省市提前单独招生。
一、提前单独招生专业计划
二、提前单独招生选定省市及招生计划(单位:名)
三、报名条件和推荐办法
1.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中学阶段未受纪律处分;
(2)高中三年期间学习成绩和会考成绩优良,外语和语文成绩优秀;
(3)中学阶段所学外语为英语;
(4)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听辨正常,口齿清晰。
2.推荐办法
(1)在我院确定的省重点中学中,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依照我院报名条件和推荐办法的规定,在考生本人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学生名单应张榜公布,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纪者,我院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2)各相关中学组织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07提前单招考生推荐表》,并在推荐表指定位置贴上考生近期照片,于2006年12月30日前将推荐表统一寄到四川外语学院招生办公室。同时将《07提前单招考生个人信息表》电子版填好直接发到我办电子邮箱(Email:zsb@sisu.edu.cn)。
四、考试办法
1.考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语文、英语
3.面试内容: 形象、英语口试、知识面
4.考试时间:
3月16日(星期五) 下午 5:00 报到看考场
3月17日(星期六) 上午 8:30―11:00 语文笔试
下午 2:30―4:30 英语笔试
3月18日(星期天) 上午 8:30―11:30 面试
下午 1:30―5:00 面试
5.考试地点:待定(我院在部分省市确定的考点学校)
五、录取办法
1.考试试卷(含笔试、面试)当场密封,由我院工作人员带回统一阅改;
2.我院将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省为单位划定笔试和口试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线考生的语文、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分数(具体分数根据试题难易程度及考生的整体考试情况确定),同时参考考生高中会考成绩和在校三年德、智、体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3.录取时适当考虑男女生比例及专业之间的平衡;
4.拟录名单确定后,报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审批,七月中旬颁发四川外语学院正式录取通知书;
5.所有参加提前单独招生的学生都必须照常参加各省市招生办的高考报名登记、体检以及相关报名程序;
6.考生一旦被我院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进校后不得调整专业和转入其它学校,学籍与高考普招新生一样;
7.开学时,(如各省市招办没有特殊要求)被录取的考生应带上本人档案材料到校报到;
8.单招录取的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如有不适应专业学习或违纪违规者,学院将给予退回原籍处理。
四川外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