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07年高考报名出台两项新政策
2007-01-08 12:12:21重庆青年报
记者昨日从市招办了解到,今年高考报名有2大新政策出台:一是高考报名时间不搞“一刀切”,但规定截止时间为2月28日。二是今年将把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进行比对,严格核查考生资格。
高考报名时间
截止到2月28日
今年高考报名时间上有了新改革!市招办不再规定统一的时间,而是各区县报名启动时间、截止时间有一定灵活性。但是,市招办昨日提醒我市各考生:今年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28日。
据了解,我市一些区县已经在元旦过后开始陆续进行网上报名了。綦江县的高考报名是定在1月4-7日学校预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1月9-13日考生在指定报名点网上报名。该县招办提醒考生,网上报名时注意记住自已的流水号;准确选择报考类别,如文科选择“文科”,是文科艺术选择“文艺”。报名要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准确无误,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长寿区在校应往届生1月8日―1月10日(下午5:00)报名。外地转回原籍的考生、未参加补习的往届高中毕业生、社会青年和在职职工等,在市招办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均可到区招办指定地点报名。其余区县报名工作也将在节后陆续启动,社会考生可直接向户口所在地招办咨询报考时间和地点。
严查考生资格
防止“高考移民”
记者获悉,市招办、市教委、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学籍户籍审查通知,今年将把准考证和身份证进行比对,严格核查考生资格。
据介绍,今年我市报名高考的人员,除符合教育部有关条件外,其户籍、学籍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人员具有我市三年户籍和三年高中学籍(从报名当年9月30日往前推算)。出生后户籍一直在我市的,不受三年学籍限制。
根据有关规定,在我市学籍不足三年的,符合下列条件仍可报考:一、父母属我市区县(自治县)级以上人事、组织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考生落户我市。二、市、区县(自治县)级以上政府审批的招商引资项目主要投资者,其子女落户我市。三、部队复员、转业军人及其子女,批准落户我市。四、因家庭变故,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子女落户我市。五、2006年(含)以前,经正式审批录取入学的中职学生;2007年(含)以后入学的中职学生,经正式审批录取的有三年中职学籍和我市户籍者,或经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实行弹性学制(含学分制)的,可报考普通类高校。六、我市定居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七、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国外就读中学且为应届高中毕业生,回国后经批准落户我市。
考生户籍、学籍由报名地区县(自治县)招办负责审查,有异议者,由重庆市招办负责认定。属于七类考生中的符合报考者,要单独登记,留相关证件备查。不属于上述情况者,须经市招办提出意见,送市招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共同审定后才能报考。
据透露,今年审查时,将调出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比对,如信息不符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记者:熊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