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的录取规则
2006-12-29 14:30:24《2005年高校录取规则解密》
校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282号
邮编:210029
电话:025-86798027
一般规定
1.对进档考生按五门课计算录取分,在实际录取时,院校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办理(即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志愿录不满再依次录取二、三志愿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收费标准较高,考虑到考生的兴趣以及经济承受能力,原则上只招收第一志愿。专业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办理(即按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未录满的专业再按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考生的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完所有的专业)。
2.江苏省属院校的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南京中医药大学,成绩达到省选择性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男女比例
除护理专业只招女生外,其他专业没有性别限制,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体检等有关规定。
外语语种
本校外语类专业招生对考生的语种要求:英语。非外语类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鉴于我校外语教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优惠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由学校进行选择性录取:学校职工子女;教学、科研、实习基地等合作单位职工子女;本校相关学科带头人和为本校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人士子女;高中阶段获得奥赛(数学、物理、计算机)省级赛区等级奖以上者;高中阶段在经过我校专家委员会认可的其他省级以上有关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竞赛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具有特殊才能者;重点中学集体推荐的优秀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