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投档六大规则 院校按调档比例投档
2006-12-21 16:59:16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5门科目统考成绩达到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根据录取规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总分,或按语文、数学、外语和专业选科4门总分,或按5门科目总分排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自主选拔录取先行投档
在第一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前,专设一个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对高考总分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控线,且先期填写志愿表的考生,按其志愿,在本一批次批量投档前,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根据原定录取标准,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已参加高校自主招生选拔的考生,仍须填报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未被自主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将按其所填平行院校志愿参加随后各批次的投档。
平行志愿高分优先投档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如该生填报的志愿经检索后均不符合投档条件,该生则无法被投出,此时该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投档机会,系统将进行下一个考生的检索、投档过程。
同分按语数外之和投档
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根据各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对本批次上线考生进行平行志愿投档时,对5门科目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外3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上述3门科目总分仍相同,且这部分考生的志愿中包含了相同院校的志愿,则将这部分同分同志愿考生全部向该院校投档。
单科优秀生补充投档
在高考总分达到本科第一批省控线的考生中,凡单科考试成绩排名本学科本一上线人数的前5%的考生,确定为单科成绩优秀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对未被投出的单科优秀考生,按其平行志愿中最后一所院校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这部分考生不占投档比例。
选择性招生经审批投档
在平行志愿投档后,对同批省控线上未被录取、但被高校确定为选择性招生对象的考生,由高校出具书面报告,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方可投档,由高校进行选择性招生。如高校的投档线接近或等于同批省控线,或经批准已在同批省控线下降分录取时,最多可在高校投档线下10分以内进行选择性招生。戚若予